目前,國內各個重型與礦山機器廠,以及各個設計院院設計新產品時,都采用三段設計,即編制技術任務書、技術設計和施工設計。這三個階段,對于設計鄂式破碎機來說也是適用的。外貌根據這三個階段可以寫出如下的設計步驟:
1、設計前,首先從訂戶方面或從上級機關獲得如下的原始數據:新機器的生產率,或今機器規格,給礦與排礦粒度或破碎壁,被破碎礦石的物理機械性質(礦石的硬度、強度限、濕度、假比重和粒度特性等)機器的工作條件,新機器的生產臺數。
2、根據已獲得的數據,參考現有文獻選定機器的規格。
3、對已定規格的新機器,參考已有相類似的機器的構造、選擇新機器各主要部件的結構型式。例如,傳動型式;連桿構造特點;偏心軸軸
承的型式和潤滑方式,動鄂與推力板的構造特點;機架的構造特點,調整與保險裝置的形式。楔板的型式等等。
4、確定新機器的工作參數、軸數、生產率(驗算是否滿足訂戶要求的生產率)破碎力和功率消耗等。
5、選擇電動機型式與牌號
6、用分析法或圓解法確定各桿件受力(連桿、前后推力板、動鄂等)大小。
7、計算飛輪質量和尺寸、以及平衡重的重量。
8、校對各主要部件(偏心軸、連桿、推力板、動鄂、機架、軸承、拉桿和彈簧)的強度和剛度。
9、畫機器部件裝配圈及零件工作圈
10、根據另件工作圓,給制檢查性裝配總圓。
11、編制機器的安裝于使用說明書。